问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能拿几项补助我工伤评了九级,想辞职,除了工伤待遇还能拿到什么钱?
答 可以再拿两项一次性补助: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,劳动、聘用合同期满终止,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、聘用合同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,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两笔钱分别由基金和单位出,标准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,各地差别较大。 要特别注意两点:一是这两项补助的触发条件是「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」,因此不要轻易在未谈妥待遇前离职,一旦先办了离职手续,再主张可能出现争议;二是五级、六级伤残的职工,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,同样可以主张相应补助,且条件更严格,通常还涉及伤残津贴。 策略建议:离职前先核算清楚可得的全部待遇(一次性伤残补助金、医疗费、停工留薪期工资、两项一次性补助),写明金额再签解除协议;如单位少报缴费基数影响待遇,可以主张补足差额。 一句话结论:七至十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时,可由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、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
劳动争议
依据: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三十六条、第三十七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