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卖方保证没户口,过户后发现有咋办买房时卖家保证房子里没挂别人的户口,过户后发现有,我能不能要他赔?
答 能,但要赔的是钱,不是必须把户口迁走。合同里明确约定房屋名下没有他人户口登记等负担,实际情况和约定不符的,卖方构成违约,应当承担违约责任。你可以按约定主张违约金;没有约定的,可以要求赔偿实际损失,比如因为户口落不进来、影响孩子上学,或者再次出售时房价被压,以及为此多花的钱,法院会结合影响大小酌定。要注意,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的行政职权,法院一般不会判令卖方强制把户口迁出去,只能判违约赔偿,所以别把诉求写成必须迁走,否则容易被驳回。防这类风险,签约时就把房屋无他人户口、逾期没迁出按日计算违约金、直接从尾款里扣这几条写进合同,并约定尾款在户口核实之后再付,比事后打官司管用得多。如果合同里根本没写户口条款,只是卖家或中介口头保证,也可以主张违约或者缔约过错,但举证难度更大,最好有微信、录音等佐证。这里再提醒一句:这类条款属于合同内容,白纸黑字写清楚,比口头保证可靠得多。 一句话结论:能要求违约赔偿,但户口迁移不归法院管,判不了强制迁出,只能主张违约金或损失。
合同与买卖纠纷
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零九条第二款、第五百七十七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