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房东能强行把我赶走吗租期还没到,房东说要用房,天天催我搬,还放话说不搬就把我东西清出去。他能这样赶人吗?
答 不能。租期未到,房东想收回房子,只能依法解除,不能今天通知、明天赶人,更不能靠强制手段逼你搬。《住房租赁条例》明确规定,出租人依法解除住房租赁合同的,应当通知承租人,并为承租人腾退租赁住房留出合理时间;不得采取暴力、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方式,迫使承租人解除合同或者腾退。把租客的东西扔出去、断水断电、停用门禁、堵门换锁,都属于违法,造成损失的要赔偿,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承担治安责任甚至刑事责任。反过来,如果你确实欠租或者其他违约,房东也应通过协商、起诉等合法途径解决,不能自己动手。遇到强行驱赶,你可以报警并保存好现场照片、录音、聊天记录等证据,既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,也可以主张因此产生的搬迁费、住宿费等损失。特别提醒,条例不区分房东是个人还是公司,中介机构、住房租赁企业同样要遵守,谁用违法手段逼迁,都要担责,租客都可以依法维权。 一句话结论:不能强赶:解除要通知并留合理时间,暴力、断水断电等逼迁手段违法可索赔。
房屋买卖与租赁
依据:《住房租赁条例》第十二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