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物业把服务全转包出去合法吗我们小区物业把保洁、保安、维修全部包给另一家公司,自己什么都不管,这样合法吗?我们能不能少交物业费?
答 不合法。物业服务人不得把应当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,也不得把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。只要属于这两类情形,物业与第三人签的转委托合同就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。物业擅自更换履行主体,属于严重违约:服务明显低于约定标准,或因此给你造成损失的,你可以请求减少物业费、赔偿损失;情节严重的,还可依法定程序解约、更换物业。要注意一个例外,物业把电梯维保、绿化、消防检测等专业性专项服务外包给专业公司,并不必然无效,此时专业公司只是物业的履行辅助人,出了问题仍由物业向你担责。除了民事后果,物业还面临行政责任,主管部门可责令限期改正,并处委托合同价款百分之三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。物业靠转委托赚取的差价收益,业主也有权要求交回,用于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的维修养护。如果你手上有物业和第三方签的转包协议、收费记录,最好一并保存,维权时都用得上。 一句话结论:全部转包不合法,转委托合同无效,业主可要求减费、赔偿甚至解约。
房屋买卖与租赁
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九百四十一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