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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龄打工,权益还受保护吗

Labor disputes

如就试用期、加班费、工伤、经济补偿等事项需要了解。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,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。

问超龄打工,权益还受保护吗我已经过了退休年龄,又被一家公司招去干活,这种用工在工资、休息方面还受法律保护吗?

答 受保护,但保护的是一组基本权益,不是完整的劳动关系待遇。按现行规定,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,双方关系既不属于劳动关系,也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劳务关系。单位必须保障你四项基本权益:劳动报酬、休息休假、劳动安全卫生、工伤保障,并应当与你签订书面用工协议,把期限、工作内容、报酬、休息、社保、劳动保护写清楚。这份协议一定要签,单位不签或者拖着不签的,你要主动催,它是你日后主张报酬、休息、工伤待遇的关键凭据。具体到钱:你提供了正常劳动,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,要用货币按月及时足额支付,不得用实物、购物卡替代,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。工时上一般不安排你加班,安排加班的要按劳动法支付加班费,你可以享受休息日和带薪法定节假日。同时也要清楚,你不享有未签合同二倍工资、解除或终止的经济补偿、违法解除赔偿金这些以劳动关系为前提的待遇。 一句话结论:受保护但不享完整劳动关系待遇,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并应签书面用工协议。

劳动争议 依据:《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》第六条、第十一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