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我的信息网上能搜到平台就能随便用吗我是执业律师,有网站把我列进「认证律师」名单,还标了执业年限和胜诉率,我根本没跟他们合作。这算侵权吗?
答 算。已经公开的信息,也要在合理范围内使用。 法律留了一个口子:处理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,可以在合理范围内进行,不必另行取得同意,但个人明确拒绝的除外。律师执业信息本身就公开,平台爬取、汇编并不当然违法。 关键看两件事:目的是否正当,方式有没有损害信息主体。本案里,平台把没有合作的律师标成「认证律师」,年限和胜诉率还是错的,又设收费标准、注明「请勿私下与律师达成合作」,会让客户误以为双方有合作,把客户引到平台,截断了律师与潜在客户的交易机会,明显超出合理范围,构成侵权。 责任包括停止处理、删除信息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,本案判赔经济损失三千元。遇到这种情况,先截图、公证固定证据,再通知平台删除;不处理的可以起诉。信息已公开,不等于别人能拿去给自己做生意。 一句话结论: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处理;用于虚假标注、商业引流并损害信息主体权益的,超出合理范围,构成侵权。
消费维权与网络购物
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、第二十七条
来源: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2025-07-2-369-003(麦某波诉北京法某科技有限公司、北京律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)